只这一项,在姬越里,就够把卢成五
分尸了。
事实上姬越最近越来越觉得,晋国的大辟之刑实在有些不够用,绞刑固然残忍,但勒死至多不过半盏茶的时间,五分尸看着血腥,实际上大多数人撑不到真正的五肢分离,基本上
一跑,
一扯,人就被勒死了。
但法家重刑,大多是为后来者鉴,将剥凌虐这类用来审讯的酷刑列入常刑之中就过分了,且不说围观的百姓能不能接受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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